再测信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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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定义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同一个测验项目,对同一组人员进行前后两次测试,两次测试所得分数的相关系数即为再测信度。它反映两次测验结果有无变动,也就是测验分数的稳定程度,故又称为稳定性系数。  

计算原理与公式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再测信度的计算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假设:

(1)所测量的特质必须是稳定的;

(2)遗忘和练习的效果相同;

(3)两侧测试期间被试对问题的熟悉情况没有差别。

如果以上3条不易做到,则不宜采用再测信度。同时在获得再测信度时,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要适当。时间太短会增加稳定性;太长容易受到其他因素变化的影响。同时第二次测量时,需要调动被试的积极性,避免被试对于重复测量引起不必要的情绪反应,影响第二次测试效果。

再测信度的计算公式为:

其中:X1、X2为同一被试两次测验分数;

、 为全体被试两次测验分数平均值;

S1、S2为两次测验的标准差

N为被试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