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L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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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非临床研究
质量管理规范
Good Laboratory Practice
英文缩写 GLP
适用阶段 临床前研究 (安全性评价)
核心原则 数据完整性、可追溯性
关键角色 专题负责人 (SD)、QA
监管法规 21 CFR Part 58 (FDA)
NMPA 21号令 (中国)
关联规范 GMP (生产)、GCP (临床)

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英文名:Good Laboratory Practice,简称GLP),是一套针对药品、医疗器械等产品在进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(如动物毒理实验)时的质量管理体系。

GLP 并不是关于“如何做科学实验”的技术指南,而是关于“如何管理实验”的法规。它规定了实验的组织机构、人员、设施、设备、操作规程(SOP)等要求,旨在确保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[1]

核心要素 (GLP的灵魂)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一个符合 GLP 标准的实验室(如昭衍、药明康德的安评中心)必须具备以下核心要素:

1. 专题负责人 (Study Director, SD)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这是 GLP 体系中的核心人物。

  • 职责:对整个实验的技术实施、数据分析和最终报告负责。
  • 单一责任制:一个实验只能有一个 SD,确保权责清晰。

2. 质量保证部门 (QAU)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独立于实验操作之外的“警察”部门。

  • 职责:定期检查实验过程是否符合 SOP,审核最终报告是否准确反映了原始数据。QAU 直接向机构最高管理者汇报。

3. 标准操作规程 (SOP)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“写你所做的,做你所写的,记你所做的”。

  • 实验室的每一个动作(从给小鼠打针到天平校准)都必须有书面的 SOP 指导,严禁随意操作。

4. 数据完整性 (Data Integrity)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这是 FDA/NMPA 现场核查的重点。遵循 ALCOA+ 原则:

  • Attributable (可归因):谁做的?
  • Legible (清晰可读):字迹清楚,涂改需签名日期。
  • Contemporaneous (同步记录):做完立刻记,不许补记。
  • Original (原始性):保留原始数据。
  • Accurate (准确性)。

适用范围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并不是所有实验室研究都需要 GLP:

  • 不需要 GLP:早期的药物发现(Drug Discovery)、药效学筛选(Efficacy)、基础科研。这些阶段主要追求速度和灵活性。
  • 必须 GLP:支持药品注册申请(IND/NDA)的安全性评价研究(如单次/多次给药毒性、生殖毒性、致癌性试验)。

监管体系对比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中国 (NMPA)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  • 认证制:中国实行严格的 GLP 实验室认证制度。只有获得 NMPA 颁发的“GLP 认证批件”的机构,其出具的毒理报告才被法律认可。
  • 法规: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》(国家药监局令第21号)。[2]

美国 (FDA)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  • 核查制:FDA 不发“GLP 证书”,而是通过对申报资料的审评和现场核查(Bioresearch Monitoring, BIMO)来判定数据是否合规。
  • 法规:21 CFR Part 58。

与 AI 制药的关联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在 AI 药物研发中,GLP 是连接“虚拟计算”与“实体法规”的关口:

  • AI 模型可以在非 GLP 环境下进行靶点发现和分子设计。
  • 但 AI 预测出的分子一旦进入 IND 申报阶段,其安全性数据必须由实体 GLP 实验室通过“湿实验”验证。
  • 数据反哺:高质量的 GLP 实验数据(标准化、无噪音)是微调 AI 模型(如毒性预测模型)的最优质语料。

参见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参考资料[编辑 | 编辑源代码]

  1. OECD. (1998). OECD Principles of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. OECD Environmental Health and Safety Publications. [1]
  2.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. (2017).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(总局令第34号). [2]